两光伏项目没办质检手续被罚64万元

  6月19日,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,两光伏项目因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行政处罚,累计处罚金额达64万元,

  一、洪湖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深能万全镇99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万全光伏升压站-T接高潭口至南套沟110kV线路工程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,被处以罚款32万元。

  二、水兴星业(谷城)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建谷城光储110kV送出线路工程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,被处以罚款32万元。